狗咬狗:一出生就要握紧拳头2006-11-02 10:38:50 楼主

狗咬狗:一出生就要握紧拳头_[点击查看原图]或者有点肉麻,或者有点太多,但最少比《功夫》、《旺角黑夜》还有《黑社会》都值得看。
《狗咬狗》比上述的几部“最佳电影”都要粗糙,可它比较有深度、比较不老套、比较有美感、比较能够把意识溶于画面,比较有灵魂──这个灵魂就是歇斯底里。
已经很久没遇上让人觉得有灵魂的港片。
那是任最精密的布局、再细致的美指还是更密集的电脑特技都取替不了的,藉由对某种意识、某种体悟的热情,通过各种原素包括动作、表情、环境与音乐共同构建一种氛围以搭通观众的经验来传达某种生活中共同的真。
换句话说,《狗咬狗》的文本里具备了某种意识,也确实构建了某种对调的氛围,成功跟造为观众的笔者搭通了生活经验,一同为生活中共同的真──狗咬狗──而感叹、悲鸣。
从饿狗到疯狗,我们略过了文明。
文明以前,人们为口奔驰,宛如饿狗,没有人禽之办。
文明以后,人们功利自保,拒绝沟通,比走禽还歇斯底里。
或者有点悲观,可《狗咬狗》里面,从饿狗到疯狗的演化过程却非无的放矢。所谓文明,其核心实在不离沟通二字。当世人开始一步步扬弃建造了文明的沟通,终日活在猜疑与不信的囚牢里危视世界时,歇斯底里的细胞就慢慢滋养到身体里面,我们终于一日变成疯狗。
可这里说的沟通并无关语言,乃是攸关淌开心胸的交流,里面包含了爱,超过了语言不通的障碍。于是饿狗在垃圾山女孩里学到了爱,在共通语言的缺席下无阻沟通,然后又在这种沟通的败落后变成了疯狗。而sam也是一样,他是在所有对他重要的人都离去后才变成疯狗的。也就是说,只有先经历了沟通,先拥有了爱,才会在那些都败落以后,变得歇斯底里,变得比饿狗还要厉害的疯狗。
所以到头来,文明的出现让我们变得更具攻击性,让我们觉得生存必须以另一个生命去支付。可正就是这种误解,古惑了大部份的人,使这个由众人编造的世界真个变成非握紧拳头以对待不可的世界。
但话说回来,难道活在富裕地方的生命又不是由贫穷地方的人在某程度上支付著吗?
大概把意识溶于昼面较之筑构于情节里面,更能带来宽广的延伸空间。














